115 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每位教師每年度應符合家庭教育研習4小時 (115年度時間範圍為1月-12月)
張貼日期: 2026-02-10 11: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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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274號函暨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
| 二、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 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前述人員範疇說明如下: |
| (一) |
應參加對象(列入 4 小時研習時數統計): |
| 2、 |
長期教學人員: 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 |
| 1、 |
特殊聘期/狀態人員: 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 |
| 2、 |
純庶務行政人員: 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
| 三、 |
請配合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如附件)參加選修線上課程。 |
*磨課師家庭教育影片:以下請擇4小時進行線上研習
家庭共學-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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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食農教育-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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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媒介與宣傳-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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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國際視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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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倫理面向-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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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危機與管理-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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