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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每位教師每年度應符合家庭教育研習4小時 (115年度時間範圍為1月-12月)

類別:研習專區 張貼者: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2-10 11:38:48 點閱: 478 (106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 有關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274號函暨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二、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 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前述人員範疇說明如下:
(一) 應參加對象(列入 4 小時研習時數統計):
1、 領導職與教學行政人員:校長、全體正式教師。
2、 長期教學人員: 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
(二) 免參加對象(不計入時數統計):
1、 特殊聘期/狀態人員: 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
2、 純庶務行政人員: 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三、 請配合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如附件)參加選修線上課程。
四、

磨課師平台 :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另開新視窗) 點選網址,選擇(家庭教育)類別,點選符合115年度課程主題。

五、 提供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參考。

*磨課師家庭教育影片:以下請擇4小時進行線上研習

家庭共學-2小時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家庭與食農教育-2小時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家庭教育的媒介與宣傳-2小時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家庭教育的國際視野-2小時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家庭中的倫理面向-2小時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家庭危機與管理-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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