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06 12:56:57 點閱:74
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 115 學年度時薪制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多次招考)
一、依據:
(一)彰化縣 115 學年度國中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會議決議結果辦理。
(二)彰化縣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及聘任實施要點。
(三)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 115 年 8 月 3 日第 11506985 號行政公告辦理。
二、甄選名額:時薪制特教助理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錄用期滿表現優良者,且縣府持續經費補助時日後本校得優先辦理續聘。
三、報名資格: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二) 具有愛心、耐心、積極主動且樂意接納身心障礙學生者。
(三) 具有教導身心障礙孩子的經驗者優先僱用。
四、僱用日期:自 115 年 8 月 31 日起至 116 年 6 月 30 日止。
五、工作性質:
(一)依教育部規定,特殊教育助理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為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及特教學生需求安排。
(二)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觀察記錄、處理措施與成效及內容等。
(三)工作時間:每週20小時,詳細工時將依課表安排及工作需求彈性調整。
(四)薪資:依實際服務時數核發,時薪每小時新臺幣196元(若符合晉薪規定則不在此限)。每月最多以二十二日計,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本校亦不支付薪資及勞健保費用。勞保費、健保費、職災費、勞退金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工資提繳投保額度向彰化縣政府申請補助;自付額則自行負擔。
(五)本案學生助理員按時計資,無年終、考核獎金等,特別休假依彰化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國定假日依平日工作表正常給付時薪。
六、甄選資訊:
(一) 報名方式:以親自報名方式為限,如果無法即時繳驗填寫履歷資料,亦可先電話聯絡,學校端將盡量予以協助,以利應試進行。
(二)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A4紙張影印),正本驗畢發還:
1.報名表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服務時數證明(無則免附)
5.男性得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6.相關經歷證件(特教研習證明、相關專業證明…)
7.切結書。
※證件不足及資格不符者,不得報名
(三) 報名日期:115年8月7日(五)起,每日上午9點至10點。
(四) 應徵截止日:隨到隨審,徵到為止。
(五) 聯絡人:資料組長,電話:04-8732047分機410
(六) 甄選方式:口試(特教理念、實務經驗、情境問答等)
(七) 甄選日期:報名當日上午10時15分
(八) 報名及甄選地點:社頭國中輔導室(校址:彰化縣社頭鄉廣興村中興路1號)。
七、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16: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錄取人員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 凡未符合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負法律責任,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將無條件解聘之。
(二) 錄取人員應依照本校通知日期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按時薪制,以實際到工情形核實計薪。
(四) 時薪制特殊教育助理員係為計時計酬人員,以鐘點計,並核實支給。
(五) 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之給報酬標準表之相關規定,且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六) 所繳證件或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應由應試者負 責。
(七) 依本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考核辦法,考核工作表現。
(八)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本校補充修正。
(九) 特教學生助理員依法須接受規定時數的研習與訓練,新進人員應於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完成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每年須完成對應的在職訓練(時薪制至少9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