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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政府推動國中小全面口腔檢查,鼓勵國中階段推動辦理。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6-08-13 11:03:45 點閱: 146 (133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6600418號函辦理。

二、依據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基準表規定,國小學生口腔檢查納入每學年應檢查之項目。本府為落實校園口腔健康照護,鼓勵國中階段推動辦理。

三、本計畫結合健保資源,邀請縣內牙科醫療院所加入「學生口腔健檢合作醫療院所」,透過牙醫師的專業評估與處置,提供學生更完善的口腔保健服務,並由學生自由選擇到院所接受服務,讓口腔問題能及早發現、及早預防、及早治療。

四、有關合作醫療院所名單,請參考彰化縣學生口腔健檢合作醫療院所地圖(前往相關連結網站),名單將持續更新。相關說明及連結QRcode詳如家長說明書,提醒家長事先預約掛號,如非合作醫療院所,將依各院所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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