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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114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24 11:33:30 點閱: 342 (64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114年6月18日彰化區免試入學競賽表現項目採計審查會第11屆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114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5年5月1日(星期五)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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