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2 09:58:52 點閱:16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283A號函辦 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擇要說 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 1、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 師。 2、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3、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14學年度新任輔導員 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二)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4年 6月30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 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三)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1、遴選日期:114年7月2日(星期三)。 2、錄取公告日期: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前於CIRN公告 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四)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 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 師職務後,再行報名。(五)由教育部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每 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教育部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 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1學年。另輔導員服務期間 表現優良者之敘獎,輔導員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六)114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8月8 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新任央團 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三、有關央團之運作,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考核,悉 依「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