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28 13:07:14 點閱:20
一、目的:配合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鼓勵社區學校學生以此為主題進行藝術創作,表達對身心障礙者之接納與關懷,並提倡美感教育。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粘得紀念教育基金會。
四、比賽主題 (一)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關懷經驗。 (二)實際與身心障礙者接觸之感受心得。
五、比賽類別
(一)繪畫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比賽方式: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 3.繪畫規格:以四開圖畫紙作畫(不接受電腦繪圖),橫豎不拘。 4.評分標準:主題35%、構圖25%、創意20%、色彩20%。 5.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截止。(以寄達或送 達本校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公開展示,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作文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比賽方式:以實際和身心障礙學生相處的經驗,或參與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後之心得,自由創作。 3.題目內容:題目自訂,文章與體裁不拘。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 字,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 4.繳交方式:稿件請以電腦打字(word 檔),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 A4 規格、標楷體、單行間距、標題16號字、內文14號字,文末請註明就讀學校、科別、班級及姓名,及以 Email 附件方式寄送至study@gm.chsmr.chc.edu.tw,電子郵件「主旨」處請註明 「114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 1 2 日宣導週作文比賽-○○○(投稿者之姓名)」,以利收件查詢。 5.收稿通知:以E-mail回覆(原投遞信箱)。投稿3天後,未接到回覆者請務必來電確認,以免遺漏稿件。 6.評分標準:內容40%、結構30%、修辭30%。 7.收件日期: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截止。 8.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將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作文比賽評審,各組各項錄取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錄取一名,每名各得參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錄取二名,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錄取三名,每名各得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數名,每名各得乙份獎品及獎狀乙幀(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 之)。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繪畫作品收件處:本校教務處(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306號電話:04-8727303分機2101、2105)。 (二)繪畫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藝文比賽參賽者資料表」(如附 件),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 (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版權歸屬承辦單位所有, 承辦單位有權於非營利使用範圍將作品自由應用於出版、展示、宣傳、改作與編輯等,恕不另行通知及致酬。 (四)每人限投一項作品,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經查屬實,將追回禮券、獎狀,並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