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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自113年8月26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04 11:25:22 點閱: 378 (7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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